碳交所交易規則一次看!首批 8,8520 噸碳權由台積電、國泰金 27 家完購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3 年 12 月 22 日 12:54 | 分類 ESG , Fintech , 公司治理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碳交所交易規則一次看!首批 8,8520 噸碳權由台積電、國泰金 27 家完購


台灣碳權交易所今日正式啟動「國際碳權交易平台」,董事長林修銘表示,首批上架的國際碳權來自英國、新加坡、瑞士與台灣,總計約 8,8520 噸碳權,由台積電、國泰金、富邦金、元大金、中鋼、奇美實業、長榮等 27 家企業完整認購,每噸從 3.9~12 美元都有,首批總計超過 80 萬美元。

林修銘表示,碳交所「國際碳權交易平台」業務對台灣產業發展至關重要,對內可以幫助產業符合國際供應鏈、產品碳中和及 ESG 等要求,並提供中小企業便利取得碳權的合法管道,以後再也無須大費周章赴海外開戶取得碳權,對外就是銜接國際淨零減碳交易的窗口,提升台灣的國際能見度。

林修銘指出,碳交所國際碳定價機制發展已行之有年,各國近年積極成立碳權交易平台,例如新加坡、韓國,日本、馬來西亞、印尼等亞洲國家都推出碳交易平台,而台灣開板的國際碳權交易平台,具有三大特色,包括採美元計價、採「信託帳戶」交易、採「子帳戶」架構設計。

林修銘說明,國際碳權以美元計價,「國際碳權交易平台」以美元為交易貨幣,有利台灣碳權市場國際化,而「信託帳戶」主要是確保買方資金,並取得賣方信任,至於「子帳戶」架構則是編碼原則充分運用虛擬帳戶、法人統編及交易類型,是台灣第一個實現標準化交易作業的碳權交易平台。

針對「國際碳權交易平台」首批碳權,林修銘指出,總計約 8,8520 噸碳權來自英國、新加坡、瑞士與台灣開發商,類型包括烏干達、莫三比克、厄利垂亞的潔淨水源,以及印度、越南的風力&太陽能發電,還有智利、肯亞的沼氣發電專案。

國際專案碳權當中,唯一的台灣賣家為土星永續,旗下擁有來自非洲肯亞,屬於沼氣發電專案,總量約 6,257 噸的碳權,並已在國際碳權交易平台順利完成交易,這個沼氣發電被視為能有效解決溫室氣體效應,微能達到循環經濟目標的主要綠色發電方式之一。

土星永續指出,沼氣發電來自將有機廢棄物在缺乏氧氣(厭氧)條件下進行有機物的分解,再經由純化處理,使生成沼氣,沼氣中因含有大量甲烷,可以提供發電機熱能,進而轉化為電力,再透過沼氣發電,可解決有機廢棄物問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至自然界,經過厭氧處理過的有機廢棄物殘渣仍可進行農作物施灌,實現循環經濟。

林修銘分享,首批碳權由台積電、鴻海、聯電、日月光、華邦電、台灣金、國泰金、富邦金、元大金、中信金、台新金、永豐金、玉山金、兆豐金、合庫金、第一金、華南金、國票金、開發金、中鋼、中華電信、長榮海、萬海、奇美實業、南寶樹脂、特力集團、南緯實業等 27 家企業完購。

林修銘補充,首批上架的國際碳權商品,價格從每噸 3.9~12 美元,總計超過 80 萬美元,但因為屬於國際自願性碳權性質,非強制性碳定價的產品,所以不可抵減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更不可抵減台灣的碳費,因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尚在研擬,所以無法用於抵減碳費。

碳權交易平台的規則方面,林修銘指出,主要買方以本國法人為限,賣方得為外國或本國法人,交易時間為平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3 時 30 分,假日與台灣的銀行業通行假日相同,交易單位為每噸二氧化碳當量,交易貨幣為美金。

林修銘強調,賣方在碳交所上架的碳權應符合一定的上架標準,如碳權核發機構應經認可、碳權年份應為五年內、碳權專案應符合三項以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等,並為避免炒作和投機,買方購買碳權後僅能持有、註銷或移轉至買方國際碳權核發機構帳戶,不得在碳交所平台轉售。

(首圖來源:科技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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