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歲以上退休者有福,重返職場最高可領 6 萬獎勵金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4 年 02 月 17 日 16:00 | 分類 人力資源 , 職場 , 金融政策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45 歲以上退休者有福,重返職場最高可領 6 萬獎勵金


鼓勵壯世代勞工重返職場,勞動部今天宣布新就業獎勵措施,只要 45 歲以上依法退休或 55 歲以上離開職場者,連續受僱滿 90 天就可領就業獎勵 3 萬元,最多發兩次,每人最高可領新台幣 6 萬元獎勵金。

主計總處去年12月統計,台灣55~59歲勞參率為61.78%,較同期50~54歲勞參率77.68%下降15.9個百分點,且與國際相比,台灣民國111年55~59歲勞參率為59.6%,都低於美國73.1%、日本78%、韓國76.4%等主要國家,顯示台灣55歲以上人口勞動參與仍有精進空間。

為了鼓勵鼓勵壯世代勞工重返職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天發新聞稿宣布,將針對壯世代推出全新就業獎勵措施,只要是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或年滿55歲以上,只要離開職場三個月並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只要連續受僱滿90天就可領就業獎勵3萬元,最多發給兩次,且包含部分工時工作者也提供每次1.5萬元獎勵。

根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整理的問答,所謂「依法退休」是指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公務人員退休金、教職員退休金、勞工退休金、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軍人退休俸(退伍金)或公營事業退休金。

發展署表示,壯世代就業促進獎勵將回溯至2月1日生效,目前已訂定「55Plus壯世代就業促進措施」,推動13項措施協助壯世代重返職場貢獻長才,預計每年協助至少6萬名壯世代勞工就業。

另外,為鼓勵雇主幫助壯世代勞工協助適應職場環境,發展署表示,如果雇主提供專屬教育訓練機制、彈性調整工作時間、家庭照顧協助或補助、心理諮詢與關懷等各項友善措施,依僱用人數每月補助職場支持輔導費3,000元,最長12個月,同雇主每年最高補助30萬元。

(作者:吳欣紜;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