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I 質疑現增案潛藏法律風險!聯亞生技稱董事會決議依法有效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4 年 04 月 12 日 18:48 | 分類 公司治理 , 生物科技 ,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UBI 質疑現增案潛藏法律風險!聯亞生技稱董事會決議依法有效


美商聯合生物醫學公司(UBI)今日發出聲明,質疑聯亞生技公告要現金增資發行 9,000 萬股普通股,每股 20 元,總計要募集 18 億元資金,其中潛藏法律爭議和經營風險,籲請立法院監督行政機關積極處理,隨後聯亞生技發出聲明回應。

根據 UBI 聲明,要求聯亞生技大股東國發基金、台糖、耀華玻璃,儘速召開臨時董事會撤銷現金增資案,因為聯亞生技經營權糾紛超過一年,王長怡是否仍是董事長,目前確定判決出爐前,王長怡強行召集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案為違法召集。

UBI 質疑「誰有權代表聯亞生技的大股東?」因為這次發行新股 15% 保留給員工認購,其餘由原股東按持股比例認購,其中最大股東 UBI 台灣控股持股 59.93%,其餘為國發基金 19.97%,而王長怡及美國母公司 UBI 均堅持自己是 UBI 台灣控股的代表人,其中必然發生法律爭議。

UBI 強調,台灣控股是依據美國法成立的公司,依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代表應適用美國法律、由美國法院認定,而美國德州達拉斯縣地方法院確定判決確認胡世一自 2023 年 4 月 23 日起,取代王長怡為 UBI 台灣控股代表人,判決十分明確。

UBI 認為,王長怡試圖以現金增資方式籌資,償還債務,主導的現增「洽特定人認購股權」,實際就是王長怡或聯亞生技的債權人,以股款注資清償舊債成為大股東,這種操作將使聯亞集團曝露於高度風險,可能衍生諸多弊案,損害層面將擴及一般投資人,籲請權責機關積極處理。

同時,聯亞生技發出聲明表示,成立至今在經濟部登記在案的負責人都是王長怡,強調董事會決議依法有效,而 UBI 台灣控股的對外用章,至今仍由王長怡本人親自保管,而 UBI 是 UBI 台灣控股的唯一成員,有權任命 UBI 為 UBI 台灣控股的唯一經理人。 

至於增資原因,聯亞生技表示,新藥研發支出龐大,尚無淨營收的聯亞生技營運 20 幾年來在銀行的所有借貸案,全都是王長怡擔任連帶保證人獲得借貸給聯亞生技,而且新竹地方法院已在 3 月 11 日作出一審判決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全案可再上訴。

(首圖來源:聯亞生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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