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銀內控缺失,犯罪集團超貸 5.2 億元炒房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6 年 03 月 09 日 9:37 | 分類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華銀內控缺失,犯罪集團超貸 5.2 億元炒房


華南銀行內控爆重大缺失,遭犯罪集團鎖定以超貸手法,進行無本金炒房,辦理房貸多達新台幣 5.2 億元,遭金管會重罰 300 萬元,並命令解除該行違規行員職務。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華南銀行遭檢調主動偵查後才發現,該行大台北地區某分行遭犯罪集團於 102
年 11 月底至 104 年 2 月期間內,向華銀超貸房貸 34 件、金額達 5.2 億元,目前產生逾放 2.7 億元。

該犯罪集團無本金炒房手法,先是利用人頭買房,並虛報實際購屋金額,約比實價登錄高出 2 到 3 成,同時,再加上辦理不動產修繕貸款(裝潢貸款)約 100 萬元,以拉高貸款成數超過 8 成,最高貸款成數甚至達實際購屋價格的 99%。

舉例來說,若實際購置房屋價格為 2,000 萬元,該集團偽造買賣契約,將房價墊高到 2,400 萬元,以銀行核貸成數 8 成計算,可取得房貸 1,920 萬元,再加計修繕貸款約 100 萬元,即可取得 2,020 萬元的貸款。

特別的是,該犯罪集團因利用人頭戶買賣房屋,怕被人頭戶黑吃黑,因此,買屋後不久又向華銀辦理不動
產信託。

且該犯罪集團在華銀辦理的 34 件超貸案件中,多達 25 件由同一名行員經手,官員表示,該行員為使房貸案
件順利通過,私自塗改客戶資料,此外,華銀在整體超貸事件中內控也出現未覆核確認契約內容、確實辦理房屋鑑價等重大缺失。

官員說明,目前華銀該行員已離職,且檢調沒有查到該行員與犯罪集團有資金往來紀錄,此外,該犯罪集
團超貸案件超過 40 件,不過,與其他銀行往來的案件較零星。

(本文由 中央社 授權轉載;作者:蔡怡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