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頻譜吵不完,中華電向 NCC 遞交「台灣大哥大擬合併台灣之星案」聽證會意見書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2 年 09 月 19 日 16:28 | 分類 網路 , 網通設備 ,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電信頻譜吵不完,中華電向 NCC 遞交「台灣大哥大擬合併台灣之星案」聽證會意見書


中華電信稍早表示,已於今日向通傳會(NCC)遞交「台灣大哥大擬合併台灣之星案」聽證會意見書,基於利害關係人的身分對該合併案 1GHz 以下低頻段超標問題提出意見,並為台灣整體低頻段珍稀頻率資源的活化運用提出建言。

中華電信指出,1GHz 以下低頻段具有傳輸特性優勢,NCC 為避免此關鍵頻率資源集中於少數業者,自 102 年 4G 首波競標起即明定低頻段頻寬三分之一上限,電信業者在過去十年恪遵此規範來取得頻率資源,並作為其長期投資網路建置與演進規劃的基礎條件。

中華電信強調,相關的整併、合作都應在既有的規範下為之,才能維持最起碼的公平與信賴保護。未來若業者家數有變化,目前三分之一的頻寬上限可於下次釋照時討論調整,所有業者站在新的起跑線,透過公開、公平、公正的競標程序展開新的頻率競爭。

中華電信認為,此次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合併案,兩家業者 1GHz 以下頻段合計頻寬超過法定三分之一上限(50MHz)達 10MHz(超標 20%),此超標的質與量將會對市場形成限制競爭的巨大不利益。在面對業者整併、家數減少的關鍵變局時刻,唯有維護業者相互間的公平競爭基礎,方能提供一個有利我國整體數位市場正向發展的環境。

中華電信呼籲主管機關對於此次合併案的低頻段關鍵頻率資源失衡預作管控以免後續市場競爭失衡,要求合併案存續公司繳回 1GHz 以下頻段超標的 10MHz,並配合頻寬上限規定之調整辦理下次釋照,單獨釋出、或連同相鄰頻段一併整體規劃釋出,促進頻率有效運用。

但是如果台灣大真繳回超標的 10MHz,那麼又要怎麼做到不浪費?中華電信指出,鑒於台灣 1GHz 以下低頻段可用頻寬明顯低於國際的不利現況,建議可將合併案低頻段超標繳回的頻率與相鄰的 800MHz 頻段整合規劃,提高 800MHz 頻段可規劃的頻率空間,活化 800MHz 頻段珍稀資源的運用,初步估計可因繳回的 10MHz 而促成可能達 60MHz 的頻寬釋出,拉近台灣與國際低頻段頻寬差距。這對台灣整體電信產業發展、數位基礎建設、關鍵基礎設施之數位韌性、公共安全的提升將有極大助益。

(首圖來源:科技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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