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2 家上市櫃董、總為一等親屬,年底前須增設獨董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3 年 01 月 04 日 8:24 | 分類 公司治理 , 財經 , 金融政策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482 家上市櫃董、總為一等親屬,年底前須增設獨董


金管會漸進式推動公司治理 3.0,2023 年度共有 6 大相關措施,其中,有 618 家上市櫃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為同一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必須在今年底前增設獨立董事,目前還有 482 家尚未完成。

為強化台灣資本市場國際競爭力,金管會2020年8月發布「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在例行記者會表示,配合公司治理3.0,2023年度將推動6大措施,請上市櫃及興櫃公司注意並即早因應。

第一,整體上市公司及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6億元以上上櫃公司,若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為同一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今年12月31日前設置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4人,若董事席次超過15人者,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5人,並應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

台灣上市櫃公司有不少是家族企業,金管會統計,有618家上市櫃公司必須在今年底前增設獨董,目前尚有482家未完成。

張子敏指出,若上市櫃公司未在期限內調整完畢,證交所將可處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並限期改正,若上市櫃公司仍未在期限內改善,超過1日可加罰1萬元,直到上市櫃公司完成改善為止。

第二,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下上市櫃公司應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設置公司治理主管,有1,267家上市櫃公司必須完成設置,目前尚有802家未完成。

第三,今年起,整體上市公司及實收資本額達6億元以上上櫃公司應提供英文版股東會議事手冊、年報等,共835家上市櫃公司必須落實。

第四,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上市櫃公司應編製申報永續報告書,並揭露特定產業永續指標及氣候相關資訊,共240家上市櫃公司必須落實。

第五,120家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上市櫃公司,必須在年度終了後75日內公告申報前一年度財報;388家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上市櫃公司,必須在年度終了後75日內公告申報前一年度自結財務資訊。

第六,今年起,301家興櫃公司股東會應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

(作者:謝方娪;首圖來源:shutterstock)